
旅馆租赁合同
第一条:旅馆的基本信息
- 房屋坐落、面积及装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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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1《旅馆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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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年,从月—月于年月日开始至月—月于年月日止。
-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旅馆,乙方应如期交还。
- 所有费用包括租金、税费等,需在租赁期内合理使用。
第二条:租金支付方式
- 第一年固定租金:元/月。
- 其余年份租金增加:元/月。
- 租赁开始时需支付定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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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旅馆交付后需支付定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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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交付后的验收:
- 平衡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协议终止本合同。
- 乙方需保证房间及设施正常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处置物品,并要求赔偿损失。
-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未履行或全部履行,可协商解除协议。
第三条:费用及税金
-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按本合同约定计算。
- 若旅馆自行经营,需支付其他债权债务,并有明确的费用明细。
- 如违反经营条件,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四条:修改与终止
- 转租、转让、拆迁或损坏设施导致协议终止时需双倍补偿定金。
- 其他终止条件如不可抗力等可协商解除协议。
第五条:维修与维护
- 已交付旅馆的设备及装修设施需按合同规定使用。
- 非甲方提供的设施(如空调、水系统)可由甲乙双方共同施工,需征得书面同意。
- 发损坏设施需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变更与解除
- 转租或转让旅馆导致协议终止时需补偿定金两倍。
- 如未按时交还旅馆,甲方可要求违约金支付,并赔偿损失。
- 其他变更条件如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全部履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交付及验收
- 房间及设施使用状态需定期检查。
- 乙方需确保交还旅馆后无损坏物品存在。
- 如有损坏物品,甲方有权处置,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 提毁约需双倍补偿定金并退还未付部分。
- 转租、转让或转移使用导致协议终止需支付违约金。
- 未能按时交还旅馆需支付滞纳金5000元/日。
第九条:其他约定
- 房间装修材料费用按合同计费,见附件2《附加费用清单》。
- 其他附加费用根据合同要求列明。
违约责任与赔偿
- 潜在违约导致的损失需补偿,并可要求赔偿。
- 提毁约或转租等违约导致的额外费用需履行补充说明并支付相应赔偿。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签字盖章,自双方确认有效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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